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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蜀道保护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古蜀道上古柏森森。
千余年前,因秦巴山脉隔断南北,古人留下了“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咏叹。千百年后,这条盘错于高山深谷间的交通要道,即将迎来“法治护航”的历史性转变。
7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省蜀道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四川将为这条跨越千年的文明走廊筑起全方位的法治保护屏障。
栈道、碥道、关隘、古驿站、千年古柏、历史古村落以及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蜀道丰富多元的遗产基底。然而今天,面对自然风化侵蚀、地质灾害损毁以及现代城镇化进程的冲击,蜀道正面临着另一种考验——“保护难”。
一方面,自然风化与地质灾害频发,部分路段存在底数不清、系统性保护不足及研究阐释薄弱的问题;另一方面,蜀道横跨川陕甘渝四省(市),仅四川境内就涉及7个市、30余个县(市、区),长期面临职责边界模糊以及跨部门协同不畅等难题。
开展蜀道地方立法,有利于依托蜀道资源促进沿线文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擦亮四川文旅品牌,充分绽放四川自然生态之美和多彩人文之韵。
“蜀道目前已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亟需破解跨区域、跨部门的治理梗阻。开展立法,很有必要,正当其时。”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强化制度性保护,不仅是解决当前保护痛点的迫切举措,也将为后续申遗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本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共计六章四十九条,对蜀道的概念界定、保护范畴、各方权责、资源调查、研究活化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系统性规范。
为避免过去对“蜀道”概念理解泛化的问题,《条例(草案)》综合了国家文物局相关方案及“考古中国·蜀道考古研究”最新成果,将蜀道明确界定为:1937年川陕公路通车以前连接关中地区与巴蜀地区,具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态等价值的道路系统。在省域范围内,清晰梳理出以金牛道、米仓道、荔枝道为主线,阴平道为支线,以及利阆道、剑阆道等连接线的保护格局,将为基层执法管理提供明确依据。
同时,针对线性遗产管护碎片化的问题,《条例(草案)》提出了严密的协作机制:明确省政府将加强与陕西、甘肃、重庆等周边省市的沟通联动;推动省内沿线市县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平台,并整合多方执法资源实施联合执法,形成“串珠成线、连线成面”的整体保护合力。
“我们注重与陕西、甘肃、重庆有关方面的沟通,共同推进蜀道保护立法工作,就蜀道概念和主要制度框架形成了共识。四川、陕西7月份同步审议各自条例草案,甘肃、重庆有关方面正着手推进立法有关工作。”相关负责人说。
严密保护并不意味着束之高阁。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对遗产的活化利用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统筹规划。
在人文传承方面,《条例(草案)》提出支持蜀道相关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和交流,并对濒临失传的项目实施抢救性保护。在推动文旅融合方面,明确将打造蜀道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在保障古蜀道与公众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徒步、骑行、越野等户外活动,积极培育研学旅行、户外露营、休闲康养等新业态,推动古老遗产与现代生活有机融合。
“一条古蜀道,半部华夏史。”新的法治之力,会让这条千年文化廊道在新时代焕发盎然生机。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四川省文物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