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1 要闻-
A1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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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金年涨幅不得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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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新规

租金年涨幅不得超5%

  1月22日,成都市印发《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五项优化举措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双限”管理。具体要求包括:保租房的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市场租金既可以参考《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也可由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定,增强了定价灵活性和市场适应性。
  《办法》除了优化租金定价机制,还提出扩大彩领之家“一间房”“一张床”供给。也就是重点面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以及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增加小户型、低租金房源供给。
  《办法》还明确推行定向配租机制,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需要,面向用人单位实施定向配租,并可结合实际优化准入条件,提升职住平衡水平。
  根据《办法》,申请保租房需同时满足三项基本条件:一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在拟申请租住的房屋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产权住房;三是未正在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天府租赁码,审核通过后赋予有效期1年的租赁资格。
  据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