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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周洪攀)租客需要什么房源,就租赁一套日租房为租客提供“私人定制”,并冒充房东签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和押金。10月27日,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获悉,犯罪嫌疑人侯某以此方式从28名受害人手中诈骗15万余元。目前,警方已将该案移送涪城区检察院起诉。
2024年5月,侯某在网上看到很多求租房屋信息,遂产生通过虚构房屋中介或房东身份来骗取他人钱财的念头。
“他看到租房信息后,就与对方添加了联系方式。”据办案民警介绍,四五月份大学生即将毕业,需要提前在理想地段租房。侯某就在相关城市搜索相应房源,以租住1天的方式从房东手里套取开锁电子密码,然后将电子密码交给租客去看房。租客满意后,侯某就和其签订电子租房合同,并收取年租金和押金。
第一单得手后,侯某开始根据租客需求提供“私人定制”,租金到手后直接将租客拉黑。他在成都实施诈骗时,租客质疑其“房主”身份,侯某遂直接P了一本房产证发给对方。此外,他还在上海、安徽等地用同样方式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