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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向他人转账13万元

法院判决:擅自赠与行为无效,受赠方须全额返还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于婷)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能否借钱给他人?如果遇到不还钱的情况该怎么办?近日,成都大邑县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某于1997年7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某以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向张某转账共计13万元。
  2023年5月,李某某因病去世,王某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上述转账记录,随即与张某沟通,要求返还该笔款项,但张某以“款项系李某某自愿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处分行为”为由,拒绝返还。
  “这13万元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怎么能直接说赠与给其他人?”王某将张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张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
  “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大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1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某在未取得原告王某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进行处分,违背了夫妻关系间平等、忠实等义务,该处分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该院遂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王某返还13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