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13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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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陈翠霞
  下班回家路上,看见一辆三轮车上摆满了红彤彤的草莓,我买了一些。这个季节,草莓是女儿最喜欢的水果。
  到家,见我手上捧着草莓,女儿高兴得蹦了起来。还没来得及清洗,她便拿起一颗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做出一副陶醉的表情,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她说:“妈妈,这颗草莓像个爱心,真好吃。”说完,递给我一颗,让我也尝尝。
  我第一次吃草莓,是在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距今已有21年。那年春天,我全身长满大大小小的水痘,又痒又难受。有经验的老辈人说,出水痘的整个过程,要经历“出三天、现三天、掉三天”共9天,再痒都不能去抓挠,要是不小心抓破了,就会在脸上留下坑坑洼洼的痘印,长大就不漂亮了。老辈人还特别叮嘱母亲,在这9天里,不要让我吃有盐味的饭菜,吃了盐会更加发痒,也不能吃醋和酱油之类的深色调料,吃了会在长水痘的皮肤上留下黑印。
  在母亲近一个星期的照顾下,我身上和脸上的水痘逐渐消退,但没有盐味和调料的菜和白米饭,让我实在难以下咽。
  那段时间,每到饭点,我便找理由不吃饭。母亲见我没胃口,担心因出水痘拖坏我的身体,便带我上街买白糖,让我就着白糖喝点白粥。
  刚到街口,我突然看到有人手中提着草莓。在这之前,我从没见过草莓。之所以能认出,是因为我在一本书中看到过。在那时,我便开始想象草莓的味道了。
  是要母亲买白糖还是买草莓,一时间好像有两只馋虫在我的脑里打仗。最终,草莓战胜了白糖。我扯了扯母亲的衣袖,壮着胆子,怯怯地说:“妈妈,我不想吃白糖稀饭,我想吃草莓。”
  母亲很惊讶地看着我:“什么是草莓,哪里有?”显然,整日务农的母亲并不知道草莓为何物。我指了指。母亲望过去,愣了几秒钟,牵着我走去。
  “这是草莓吗?好多钱一斤?”母亲大声问。“大姐,两块五一斤。给娃娃买点嘛。”卖草莓的人说。
  两块五在当时对母亲和我来说,都是一笔不少的钱。我识趣地拉了拉母亲,示意还是去买白糖吧。“给我称两斤。”母亲突然开口。
  回家路上,虫鸣鸟叫,阳光和煦,就连路边的野草我都觉得好看。有了草莓,我也不像一个生病的娃娃了,走路都是一蹦一跳的,心里高兴极了。
  母亲的后脑勺似乎长了眼睛,突然对我说:“女孩子要好好走路。想吃就吃吧,专门为你买的,是有点贵,只要你吃了快点好起来就行,记得给爸爸和弟弟留点。”
  “妈,你也吃一颗。”我从袋子中拿出一颗给母亲。“这稀奇玩意儿长得好看,闻着有点酸,我不喜欢吃酸的。”母亲边走边说。
  一听母亲不喜欢吃,我忙将草莓塞进嘴里。轻轻一咬,汁水就爆开了,果肉上似芝麻大小的颗粒与牙齿摩擦起来,香甜中略带丝丝酸味,在口腔荡漾,让人顿时感觉甜蜜又浪漫,比我想像中的味道要好吃十倍、百倍。
  长大后,我去城里读书。每到吃草莓的季节,周末时,我都用攒的零花钱买草莓回家,和家人分享。我和弟弟吃得津津有味,母亲依旧说:“酸酸的,不好吃。”
  前些年,母亲生病,医生叮嘱我要给母亲多吃蔬菜、水果,补充维生素。春天时,我买了草莓给母亲吃,只是母亲已失去咀嚼功能。我把新鲜的草莓切成小块,再压碎,一点一点喂给母亲。当我问她好不好吃时,母亲用力地向我点点头,示意好吃。原来,母亲是喜欢吃草莓的,只是当时经济条件有限,她舍不得吃。
  “妈妈,你怎么不吃呢?”女儿问。我恍然回过神来,看着女儿递来放在手心的草莓,小巧玲珑如一颗红宝石,好看极了。一口咬下去,我被满满的鲜甜包裹着,似乎有第一次吃草莓时的惊艳和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