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对准工位、不给安排工作、被踢出845个工作群
小古在社交平台晒出遭公司“冷处理”的职场经历。受访者小古供图
收到半个月55元工资的聊天记录截图。
小古被移出各种工作群的截图。
8月31日,重庆女子小古(化名)的职场维权事件登上热搜。这起历经仲裁、一审、二审的劳动纠纷,8月21日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公司须支付给小古工资、经济补偿等6万余元。
“毕业后在公司工作6年,却莫名坐上了‘冷板凳’,公司把我踢出845个工作群,老板不许主管给我安排工作,不给任何说法。”当事人小古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表示,二审宣判后,她针对加班费的部分,已于8月28日申请再审。
谈及这起经历劳动仲裁和一审、二审的职场纠纷维权,当事人小古介绍,8月27日,前公司终于向她支付了法院判决的款项,但她的维权“并没有结束”。
“2019年6月,我作为应届毕业生入职重庆一家传媒公司,做视频运营。”小古讲述,变故发生在2025年9月,老板口头提出对其调岗,却未给任何理由,又安排主管转告她在家休息3天。“我当时查询得知无故旷工3天有可能被辞退,就没有居家休息,坚持正常到岗。”
小古表示,她的拒绝,换来公司一系列“冷板凳处理”:办公电脑被搬走,工位被摄像头对准,主管被明令禁止给她安排任何工作。她每天打卡上班,主动询问工作安排,得不到任何回复。
直到2025年10月14日,小古向公司寄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结束了在公司6年多的职场生涯。
小古出示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公司向小古支付63808.38元。其中2025年9月和10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和此前一审判决数额一样。改判部分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905.05元,支付2025年9月加班工资44.19元。
裁判文书写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实行“书面审批制度”,未经批准自行延时不算加班;且小古每月签字确认工资表,纠纷前从未书面提出异议,因此二审对2025年9月之前的加班费不予支持。
对于加班费认定结果,小古并不认同。“我在公司工作6年,有2个G的文件证明常态化加班。”小古表示,她已于8月28日提交再审申请,争取加班费权益,并表示计划针对公积金、社保等权益合法维权。
维权过程中,小古将这段经历改编成歌曲短视频发在社交平台,受到网友关注。尤其是她被踢出845个工作群的细节,引发诸多讨论。
“那天我微信不断弹出被移出群聊的通知,响了一上午。多人分批操作,将我移出各类业务、活动工作群。后来整理证据维权时统计,累计被移出了845个工作群。”小古说:“感觉被公司无理由针对。”
离职之后,薪资结算遇难题,于是她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权。劳动仲裁立案后,公司发放9月工资,“此前近一年工资都在8000元至10000元,但9月只有3514元。”她多次索要工资条明细,没有得到公司回应。
等到10月薪资发放节点,小古发现自己已被老板微信拉黑。而仲裁开庭前两天,公司给她转账55元,作为她10月半个月劳动报酬。极低的薪资、公司冷处理的沟通态度,坚定了她维权的决心。
在重庆市大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下达后,公司拒不履行,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后,案件出现“双向诉讼”:公司作为初始原告起诉小古,要求返还工作微信账号等;小古应诉同时提起反诉,追索劳动报酬。小古的诉讼身份为被告及反诉原告,涉事公司则为原告和反诉被告。
2026年5月6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支付小古工资8367.58元、2021年至2025年加班费3112.99元、未休年假工资210.05元、经济补偿金53491.56元;同时判令小古返还工作微信账号。
一审之后,双方不服,继续上诉,直到日前二审宣判。
“我一直想不通为啥遭遇冷暴力。”小古说,在公司工作6年,和同事相处也很愉快。“我猜测可能有两点触怒了老板:一是好几次通知临时加班,我虽然最后配合但表示过拒绝;二是公司调整绩效规则时,我当众提出过质疑。”
天眼查信息显示,小古此前公司为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
记者联系上李某,李某表示:“我们公司有法务处理此事,不方便多说。”
“很多打工人都踩过坑。”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结合本案,对打工人如何合法合理维权进行分析。周兆成律师介绍,公司刻意孤立、架空岗位、逼员工主动离职,属于违法变相辞退,劳动者依法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其次,公司的格式条款并非绝对无效,签字确认就代表认可当期薪资考勤,事后再维权难度极大。
“同时,单纯打卡记录不算有效加班证据,法院只认可公司安排、指令、审批记录。”周兆成律师提醒,遭遇职场冷暴力,要及时留存证据。核对工资考勤有异议,务必留书面、微信文字异议记录;日常加班也务必留存领导安排工作的记录,补齐审批证据。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马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