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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社区报记者 杨春梅
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极大便利了群众生活,但非标生产、违规销售、非法改装、不当使用等问题屡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火灾、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安全使用,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与出行环境,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消费提示,对生产企业、销售商家、消费者三方提出明确要求,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护网。
提示指出,生产企业是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标准底线,杜绝违规生产行为。企业要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国家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生产无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新国标、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部件需同步通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严格把控车辆关键参数,确保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整车质量、车体宽度、制动性能等指标全部符合国标要求。同时,车辆须具备防火阻燃、短路保护、制动断电等基础安全功能,实现电池组与充电器充电互认协同,从源头消除改装隐患;要规范产品标识标注,配备齐全铭牌、整车编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杜绝劣质零部件流入市场。
针对销售环节,提示要求销售商家坚持守法诚信经营底线,严把进货与销售关口,坚决阻断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商家需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及产品3C认证、合格证明,不采购、不销售无认证、来源不明、拼装改装的车辆及配件;严禁提供解限速、加装电池、改装车篷等非法改装服务,不销售非标电池、劣质充电器,不篡改车辆参数与认证信息。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明码标价,如实公示产品信息,不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主动告知车辆安全使用、充电及上牌相关注意事项;同时建立规范的进销货台账,提供正规销售凭证,严格履行“三包”责任,妥善处理消费者售后投诉问题。
对于广大消费者,提示呼吁增强安全防范与依法维权意识,守住安全使用红线。选购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门店及经销商,拒绝低价非标车、改装车及无资质渠道车辆,仔细核验产品3C认证、合格证及车辆编码信息,可通过官方平台核验认证真伪。使用过程中坚决拒绝非法改装,不擅自加装配件、破解车速限制,避免因破坏车辆电路及安全性能引发自燃、失控等风险;充电时务必使用原装充电器,杜绝过夜充电、长时间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不在楼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充电。骑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不超速、不违规载人载物,定期检查车辆部件状况,超期使用车辆及时更换。若发现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