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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成都20余家物业企业被通报

  

□华西社区报记者 黎澎


  2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按照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相关要求,发布了“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记者发现,本清单包含成都昊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蜀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佳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万物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德昌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市公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晨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阳颐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江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正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前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德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祥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馨顺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聚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国熙和泰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尉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蒲江分公司。根据《成都市物业服务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一般不良行为信用信息量化标准”规定,对以上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信用记减分。
  据清单显示,23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存在:未完成智慧物业平台消防安全自查;未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经行政主管部门、镇街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改正;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部分灭火器过期,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非机动车库车辆遮挡灭火器等不同情况。
  通报指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举一反三,按照在管项目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要求,加大物业管理项目特别是高层住宅项目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巡查、风险隐患辨识和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改,积极履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职责,依法依规依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常态化开展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要强化工作联动,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协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隐患。
  近年来,国内部分城市小区发生了数起火灾,造成令人痛心的人员伤亡。这些事故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消防安全风险暴露的真实案例,为社会公共安全敲响了警钟。
  每一起火灾都是一次沉重的警示。小区消防安全并非一家一户之事,它关系到每一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家庭层面:应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电源、关气源、关火源)。社区与物业层面:应加强日常巡查,引导和清理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和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等工作。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行动,从消除身边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做起,才能有效遏制火灾的发生,真正筑牢小区“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