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要求处置“婚外胚胎”案:
当事人朱女士:只要胚胎还在就不会离婚
朱女士 纪陈杰 摄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原有的建档须知上补充了新的小字条,写着“并提供政务平台、随申办等亮证”。(图中“身”应为“申”) 纪陈杰 摄
8月10日,受台风“白海豚”影响,江苏迎来风雨天气。当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的朱女士站在窗前,虽然风雨尚未完全散去,但这座江南城市的天际线正从一片阴郁中慢慢恢复。
8月8日,朱女士度过了一个特殊日子——她和丈夫唐先生结婚二十周年的纪念日。没有鲜花,没有庆祝,她将这一天称之为自己的“重生之日”。
8月7日,朱女士收到法院通知:原定于8月11日开庭的离婚诉讼已确定延期。而半个月前,她起诉丈夫、第三者及位于上海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人格权纠纷案完成了首次开庭。
一场“婚外胚胎”纠纷,将辅助生殖的监管漏洞、婚姻法律的边界、全职主妇的困境推向了公众视野。“我做的每一件事都不后悔。”这位45岁的女士说。
2025年11月1日晚,朱女士无意间看到丈夫手机里的一条短信——丈夫与一名陌生女子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准备进行辅助生殖手术,短信中出现了“结婚证原件”字样。
此前,朱女士已在丈夫的包里发现了备孕药,但“结婚证”3个字击穿了她的底线。
与丈夫对质时,对方起初否认,直到朱女士说出第三者名字才坦白。更令她心寒的是,丈夫坦承有一个“完美计划”——如果朱女士没有发现,孩子出生后将顺理成章被带到所有人的面前,预产期恰好在她和丈夫所生的女儿高考前后。
第三天,朱女士持结婚证前往医院,要求核实并销毁胚胎,但被院方拒绝:“我不能确认你出示的结婚证是真的,也不能确认他们的证件是假的。”在朱女士看来,持假结婚证者跑通全流程,持真结婚证的合法妻子却成了局外人。
朱女士转而向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投诉。对方的答复函称:医院已按规定查验证件,尚无证据表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胚胎已封存;销毁事宜建议走司法途径。
今年3月30日,朱女士带着律师再赴医院,院方态度依旧。随后朱女士向警方报案,5月11日,丈夫和第三者因伪造、使用假结婚证被行政拘留5日。
7月30日,上述人格权纠纷案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开庭,这是全国首例要求处置“婚外胚胎”的案件。但朱女士尚未走进法庭,就收到丈夫在无锡提起离婚诉讼的传票,开庭日期定在8月11日。
8月5日,丈夫唐先生方面曾对此作出回应。他通过媒体称,当天上午已在三方律师的见证下向医院申请销毁胚胎,同时表示自己正遭受严重“网暴”。
8月7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在无锡见到了朱女士。而在半个小时前,她刚接到法院传来的离婚诉讼延期通知。她认为法院的考量可以理解——既有舆论的现实压力,也可能因胚胎案尚未审结,离婚案需以上海案件查明的事实为依据。
“无论离婚案是否延期,都不会影响我在人格权纠纷案中坚持维权。”朱女士重申:“只要这个胚胎还在,我就不会离婚。我不能纵容违法行为披着合法外衣,让婚外胚胎的结果被合法化。”
对于案件的社会意义,朱女士有自己的理解。“我不是个例,只是恰好胚胎还没有植入。正因为这样,才让大家看到了制度的漏洞。”她坦言,在“要钱”和“伸张正义”之间,或许只能二选一,选择后者就意味着要耗费漫长时间,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谈及未来,朱女士并未退缩。“最坏的结果就是去开网约车,每个常年接送孩子的全职妈妈车技都不差,这么多年我每天接送孩子要开80公里,开车是我最有自信的事,我的脚步不会因为任何事情停下。”
8月9日,江苏奋为律师事务所张高慧律师分析说,这个案件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刚好落在现行法律没有覆盖到的地带。
关于胚胎的法律定性及处置权归属,张高慧表示,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将其界定为“特殊伦理物”——它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人”,尚不具备民事权利主体资格;但也不等同于普通可以任意处置的“物”,因其承载着生命发育的潜能,应受到特殊尊重与保护。
基于这一法律定性,处置冷冻胚胎原则上需遵循两条路径:一是精子和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二是通过法院生效裁判。
由此延伸出一个关键问题:合法配偶是否享有单方处置权?张高慧指出,朱女士虽为合法配偶,但并未对涉事胚胎提供遗传物质,仅凭婚姻关系这一身份,不能取得对胚胎的单方处置权。
张高慧进一步分析说,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胚胎的产生本身建立在伪造证件之上。
“这就引发了一个更深层的法理矛盾。”张高慧说,一个通过伪造国家证件、违反辅助生殖技术适用对象法定条件而培育出来的胚胎,其“生物学归属”是否仍然享有完整、不受挑战的处置权?当合法配偶的婚姻权益、人格尊严与违法获取的胚胎处置权发生冲突时,法律究竟应当优先保护哪一种利益?
关于医院的责任问题,张高慧表示,按照现行规定,辅助生殖机构仅对证件作形式审查,既没有权限也没有能力接入民政系统核验证件真伪,“不能对医院提出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要求。”但如果假证粗糙到肉眼就能识别,医院仍予以放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通过朱女士的案件,可以推动法律上的空白被填补。”在张高慧看来,本案最大的意义就在于此。“法律本身存在滞后性,现实生活中先出了问题,大家开始讨论,然后才可能推动立法的完善,这是法律不断完善的路径。”她说。
张高慧进一步指出,这个案子是全国首例要求处置“婚外胚胎”的案件,尚没有先例可循,“但它本身可能会成为一个参考”。
“该案件之所以能引爆舆论,核心在于它触碰了当代社会最敏感的几根神经。”社会心理学家谭刚强说。
谭刚强表示,出轨是显性的,大家看得见、感受得到。但借助辅助生殖技术,一个人可以在婚内悄然预谋一个完全独立的血缘家庭——“这种隐蔽性,会让所有人对婚姻的安全感产生怀疑。”
其次是“守规矩者吃亏、违底线者得利”的公平感崩塌。
谭刚强分析,朱女士在维权中处处碰壁,而唐先生伪造证件、背叛婚姻。“这种反差,跟大众最基本的道德直觉发生了剧烈碰撞。”这正是公众愤怒的根源。
朱女士全职主妇的身份,也触发了广泛的共情。谭刚强指出,全职主妇的劳动价值很难被看见、经济上依附于配偶,一旦婚姻破裂,“多年的付出就成了无法收回的沉没成本。”这不是朱女士一个人的困境,而是无数在婚姻中承担隐性劳动的女性共同的焦虑。
更深层的问题还在于“技术跑赢了制度”。谭刚强表示,辅助生殖技术在飞速发展,但法律和监管制度的脚步却没有跟上。
医院只能作形式审查,使得假结婚证能轻易蒙混过关,而真证反而无法自证清白。“这个案子就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没有发现的制度漏洞。”谭刚强说。
10日上午,记者来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即使台风“白海豚”带来了暴雨天气,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内依旧有不少患者。记者留意到,生殖医学中心建档室门口的告示牌有了新的变化——一张白色字条张贴在原有的建档须知上,写着“并提供政务平台、随申办等亮证”。
这或许是一个好的开始。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马嘉豪 纪陈杰 江苏无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