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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54岁交警田浩处置交通事故时因公牺牲
田浩生前工作照。
7月20日,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田浩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宜宾市殡仪馆举行。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发来唁电,宜宾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宜宾市公安局民辅警代表,田浩亲属及生前好友怀着沉痛的心情,送别这位直至生命最后时刻仍坚守岗位的交警。
7月18日凌晨5时许,田浩在叙州区内环路陈塘关段处置交通事故时,被后方同向驶来的小型轿车撞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7时17分因公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54岁。
1971年10月出生的田浩,生前系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一级警长。从警36年,他始终扎根在交通执法一线。
田浩1990年11月参加公安交管工作,从原县级宜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试用民警做起,先后在直属三大队、直属一大队履职,2025年6月调整到直属二大队,常年奋战在交通整治、事故处置、重大安保、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中。
从警以来,田浩先后荣获嘉奖10次,用实干和实绩诠释了一名基层交管民警的忠诚与担当。
2026年7月18日凌晨,田浩与同事杨何出警处置交通事故。“抓紧时间处理,你先去拍现场,我去拿呼吸检测仪。”这是田浩与杨何最后的对话。随后,意外发生。杨何听到撞击声,转身发现田浩已躺在地上。尽管医院全力抢救,但田浩终因伤势过重因公牺牲。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经检测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相关善后及抚恤工作正在全力开展。
在同事们的记忆中,“注意安全”是田浩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董至一回忆:“浩哥经常说,要注意安全,既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也要保证当事人的安全。”田浩对安全的重视刻在每位同事的记忆里,他成为大家眼中温暖而细致的“浩哥”。
今年6月11日的一次夜间执勤中,一位同事没穿反光背心,田浩严厉地批评了他。
“他对群众和我们辅警兄弟都非常有耐心,每次都不厌其烦地提醒。”与田浩共事的辅警刘仕平说。
“他工作风风火火,说干就干。不管抗震救灾,还是整治电三轮,一直都在一线。”同事李江说。
田浩对身边人的关心不止于工作。董至一说:“他经常关心我们的家庭情况,非常和蔼。”陈春也记得田浩来家里家访,“很关心我,也关心我的家人”。杨何说:“他平时很关心我,有时执勤没吃饭,他都帮我带吃的。”刚到班组时,杨何喊他“田老师”,田浩却说:“我们是一个班组的,干的都是一样的工作,我比你年长几岁,你喊我浩哥就是。”他还主动联系杨何的家属,叮嘱道:“兄弟执勤很辛苦,家里多理解和支持,有什么需要就给我说,你就当我是你们的哥哥一样。”
回忆起田浩的事迹,那些他始终站在最危险的地方、守护群众安全的场景,同事们历历在目。
2020年8月18日,受上游强降雨影响,宜宾启动二级防汛应急响应。面对菜坝镇多个村庄被淹没的险情,田浩带队前往菜坝镇24小时驻守,支援抗洪抢险。洪峰来临前,他一夜不眠不休,电话通知转移车辆70余台,并用制式皮卡车转移群众13人。
今年3月,一货车漏油导致一辆摩托车滑倒,驾驶员和乘客受伤骨折。事发地没有监控,如果找不到货车,伤者只能自己承担高昂医疗费。田浩对伤者说:“你放心,我们一定把这个车子找到,一定要给你们一个交代。”接下来一周,他和同事们走访附近居民、沿途修理厂和超限站,最终在一个修理厂发现线索,找到了货车。问题解决后,伤者儿子连连道谢。
从青年到中年,田浩守护了无数群众的平安出行,将满腔热血全部奉献给了交管事业。
田浩,一路走好!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伍雪梅 宜宾公安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