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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花500元包“黑大巴” 涉事驾驶员被罚12000元

  乘客图便宜方便,想包车从崇州去成都开会;驾驶员想着能赚钱,借了辆车来载客,结果刚下高速就被执法人员查获,这一幕发生在成彭高速出口。1月14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获悉,这辆非法营运的大客车已被当场查获,涉事驾驶员被处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9日上午10时许,一辆川A牌照大客车缓缓驶出成彭高速收费站,执法人员凭借经验判断其存在非法营运嫌疑,随即引导车辆靠边接受检查。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刘某出示相关证件,刘某磨磨蹭蹭半天,只掏出一本车辆行驶证,证件上“使用性质”一栏清晰标注着“非营运”,且车辆登记所有人也并非刘某,而是一家苗木经营部。
  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23人,实载17人,其中16名乘客是由崇州前往成都市区参加会议,当事驾驶员刘某现场无法出示从业资格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
  “听说他以前就是开大巴车的,一问价格也实惠,就没查看车辆和司机的营运资质。”带队的乘客周某告诉执法人员,为了方便集体出行,他在1月7日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刘某,双方以500元价格约定往返接送。面对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可能连开会都赶不上,周某懊悔万分。
  驾驶员刘某交代,他曾是某运输企业的大巴车驾驶员,在听说了这趟包车需求后,他想到朋友母亲处正好有一辆合适的车可以借用,虽然知道该车载客不合法,但想着“有钱赚”,就抱着侥幸心理接下了这笔订单。
  随后,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涉事车辆,同时紧急协调正规营运大巴,对乘客进行转运。
  驾驶员刘某因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为了尽快归还借用车辆,刘某在收到处罚通知后迅速缴纳了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包车避坑有三要点:一是与正规的运输公司订立出行合同,并要求公司出示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司机的客运从业资格证;二是看标识,正规营运大巴车身会清晰标注运输公司名称、LOGO及监督投诉电话;三是拒低价,“黑车”报价通常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纠纷,乘客维权艰难。市民若发现疑似“黑大巴”“黑车”,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举报。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