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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花接木、无中生有偷逃税……
制造低资金流水假象、虚构运输业务链条、购买轨迹信息伪装……一些平台企业花样百出,不仅自己偷逃税、虚开发票,还拓展“业务”成为下游企业偷逃税的“帮凶”。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12月17日,浙江、陕西、辽宁等地税务部门公布了近年查处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涉案的上下游开票、受票企业也受到税务部门相应处罚。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的生态核心,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其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然而,近年来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频发,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网购平台“移花接木”双重偷税。在浙江,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一家平台企业——浙江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与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时都会加收服务费,又通过会计手段将这些服务费伪装成“负债”,将其藏匿在报表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少缴税费款297.29万元。此外,嫲嫲团公司还通过个人账户向推广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达472.75万元。
——货运平台“无中生有”业务造假。在陕西,网络货运平台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虚构运输业务、伪造资金流水,甚至花钱购买运输信息、货车导航定位等伪造运营的“真实性”,进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收取“开票费”。经税务部门查实,该企业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04亿元,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8.55亿元。
——灵活用工平台竟擅自“灵活开票”。辽宁合众易薪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鞍山市一家灵活用工平台企业,对外开出的增值税发票金额累计高达9.73亿元。经税务部门查实,合众易薪通过将下游企业正式员工包装成灵活用工人员等方式,虚构灵活用工服务为下游企业虚开发票,帮助其少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甚至套取企业资金。五年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9.51亿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0.2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说,曝光这些案件,旨在进一步释放出强化平台经济税收监管、对税收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良好经济税收秩序和市场法治公平。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建立,推动商品和服务贸易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然而,个别不法平台企业却将平台经济虚拟化、跨区域化和分散化的特性异化为“避税工具”。
隐匿收入、虚构业务、虚假申报、分拆收入……从税务部门近年来曝光的平台经济相关涉税案件可以看出,尽管这些手段并无“新意”,但其带来的危害却不容小视。
“平台企业上联下达,其涉税违法行为的后果远超单一企业违法,会对整个数字经济生态、市场治理秩序乃至社会公平造成系统性冲击。”辽宁大学副校长闫海说,平台企业的行为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影响很大。若平台自身漠视税法、靠违法手段谋取利益,会向平台内千万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传递错误价值观念,引发恶性跟风,带坏行业风气。
浙江知联富春江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邓带敏说,有些经营主体通过平台偷税漏税骗税,就会以不正当竞争优势挤压线上线下合规企业的生存空间,严重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破坏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生态。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李平说,税务部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针对平台经济特点,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