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下载封面新闻APP
体验更多精彩
我行将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对部分不良资产进行出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出售的不良资产:由部分不良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和股权资产组成。资产包初定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1,155.52万元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879%股权。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成都市、绵阳市、重庆市等地区。资产最终项目及金额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需依有关规定具备受让相应资产的主体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意向方资格,我行将向意向方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尽职调查等事项。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如有参与意向,请提交纸质竞价报名表进行报名(竞价报名表格式请与我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7点(北京时间),可通过专人提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之本公告第六条所述的报名文件接收地址,送达时间以我行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五、交易日期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基准日:2025年10月10日。
(二)报价日:2025年11月4日。
(三)交易方式:上述资产拟采取公开竞价出售方式。上述报价日为初定,如有调整,以我行资产转让通知为准或联系我行获取。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资产包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行发送的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资产。在双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之前,我行不对任何潜在的或我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名文件接收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1号楼;收件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资产保全部;邮编:610000。
(三)联系人:颜先生,028-8557020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