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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拴绳的哈士奇突然攻击他人宠物鸭,导致宠物鸭死亡,犬主人该不该赔偿?10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成都新都法院判决了一起因宠物引发的纠纷。
2024年12月,刘某带着女儿及其饲养的宠物鸭(一只两岁纯种柯尔鸭)在公园玩耍时,蔡某未拴绳的哈士奇犬突然攻击,导致宠物鸭当场死亡,混乱中还咬伤了刘某的女儿。
事发后,蔡某垫付了受伤女孩的医疗费。但双方在公安机关调解下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点为蔡某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是否应支付精神损失费。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作为哈士奇犬的饲养人,在公共场所遛狗时未拴绳,是导致刘某饲养的宠物鸭死亡和刘某女儿受伤的直接原因。在无证据证明损害系由刘某或其女儿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的情况下,蔡某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宠物鸭购买价及运费合计1278元,法院予以支持;另鉴于宠物已饲养两年,具有特殊情感价值,法院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最终法院判决,蔡某共赔偿刘某2278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