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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下调

已发放贷款的还能享受吗?

  5月8日起,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读者发出疑问: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享受利率下调的政策红利吗?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来了。
  问: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享受利率下调政策红利吗?
  答: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5月8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遇国家出台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问:5月8日前申请办理但尚未发放的贷款是否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答:5月8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问: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需要去银行办理吗?
  答:利率调整无需个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利率调整规则为借款人自动调整。 据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