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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150元!女子吐槽在景区遭遇“天价冰粉”

多部门介入 商家称愿退还100元差价

赵女士花150元买的两份冰粉。受访者供图

  “人生第一次吃这么贵的冰粉,150元两份。”5月16日,一女子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吐槽,她在江苏苏州昆山周庄古镇景区购买了两份冰粉,称重后价格179元,讲价后付款150元。“天价冰粉”的短视频由此在网络发酵。
  5月22日,当事者赵女士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她的遭遇曝光后,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和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如今商家愿意补差价100元协商解决此事,但提出希望删除视频,她没同意。
  5月22日中午,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店冰粉、水果统一明码标价为19.5元/250克,计量器具符合要求。

游客心理预期几十元
结果商家算下来要160元

  据赵女士介绍,5月16日,她和朋友前往苏州昆山市周庄古镇游玩。傍晚时分,她们在景区一家自助冰粉店购买了两份冰粉,店内标价为19.5元/250克,抱着“既然是冰粉,贵也贵不到哪儿去吧”的想法,她们挑选配料称重,结果显示价格为179元。
  “当时觉得太贵了,老板就说优惠一点,给160元,我们讲价到150元。”赵女士说,当时她们选的水果有西瓜、芒果、哈密瓜和果酱,本来想两份冰粉也就十几元,没想到却要100多元。
  由于是自助选配料,赵女士担心如果说现在不要了,会和老板发生争执,虽然150元大大超出了心理预期,但她们还是选择了付款购买。“那两份冰粉没有加入任何昂贵的水果,就是普通的冰粉,你看起来不贵,其实称下来贵得离谱。”赵女士说。
  赵女士认为,一碗冰粉的价格就算景区溢价,也不可能贵出这么多。随后,她联系了当地市场监管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发通报
明码标价、计量符合要求

  5月22日,针对赵女士的遭遇,记者与周庄古镇景区服务点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将此事向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当地多个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注意到,赵女士的付款页面中,收款方名为“漫步××”,付款时间为5月16日17点39分,赵女士并不记得商铺具体名字。记者搜索周庄景区“漫步××”,未找到该家冰粉店。
  5月22日上午,赵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事情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联系我们,说商家愿意补差价,就是退还给我们100元,但是提出希望我删除视频,这个要求我没同意。”
  赵女士说,之所以把视频发出来,就是希望大家在外游玩和消费的时候能多留个心眼,遇到类似的消费纠纷要掌握证据。目前,她暂时不会删除视频。
  5月22日中午,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网传“女子景区遇天价冰粉”,我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至该冰粉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店冰粉、水果统一明码标价为19.5元/250克,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并符合要求。消费者一行于5月16日17时许在该店自行选购2桶冰粉(桶的容量为1500毫升),合计150元,另加1杯烟雨乌龙奶茶29元,共计179元,优惠后实际支付150元。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持续加强日常检查,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行为,保存好相关证据,可以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封面评论
明码标价完整概念仍待厘清
□蒋璟璟

  关于“天价冰粉”一事,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通报”,通篇都是事实陈述,刻意避开了“价值判断”。即,关于此事本身的是非对错。
  基于不同的角度,或许就会有完全不同的见解。完全从技术层面分析,市监局在“职责范围内”能做的都做了,无可厚非;倘若从打造良好消费环境和文旅产业生态的角度审视,这种“点到即止”的处理策略,显然远不足以回应大众关切。
  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有没有缺斤少两,这只是一个“是不是可守本分”的问题,公众显然更在意的是,其“按克论重”卖冰粉的做法,是不是合适?毕竟,在大多数人的经验认知中,冰粉都不是这么个卖法!“按克论重”的计价规则下,加之大容量的“容具”,消费者显然不足以对“总价支出”产生具体的概念和明确的预判。
  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事已至此,当真是骑虎难下。商家一通操作早已把水果、调料都加好了,顾客想反悔不买?万万是不可能的。
  对“明码标价”的完整理解,理应包含与价格挂钩的消费行为的“可预知”“可选择”“可终止”。要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而非稀里糊涂中招,以此量之“天价冰粉”的善后,显然还需要由表及里、由形式而实质,展现出更多的治理决心和诚意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