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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起纠纷,法院为何没有一判了之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改善居住环境作用重大,尤其是对老年人和残疾人而言,电梯的意义不言而喻。最近,成都市金牛区某小区的住户却因加装电梯的事情闹到了法院,起因是一楼住户不同意加装,并在施工时阻拦,二楼至七楼住户联名将一楼住户告上法庭。
  据了解,该小区为金牛区金泉街道一老旧小区。原告为小区12栋2至7楼的业主,被告为1楼一户业主。
  在经过了前期沟通协商、意见征求、业主表决等流程后,2楼至顶楼业主均表示同意安装电梯,但1楼住户仍对安装电梯表示强烈反对。
  1楼住户为两名75岁左右的老人,经过社区多次沟通、宣讲政策,两位老人仍然拒绝加装电梯。考虑到该栋居民中老年人较多,满足优先加装电梯的政策,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同意了该栋加装电梯的申请。
  在施工单位现场勘查时,1楼的两位老人现场阻挠。协商无果之下,其他业主一纸诉状将1楼住户诉至法院,要求其不得阻挠、妨碍电梯施工。
  原来,1楼的两位老人因为自身使用电梯的机会少,且加装会影响到采光、通风、产生噪音等,不愿意安装电梯。
  法院了解到情况后,出于邻里关系等因素考虑,开展了多次调解工作。金牛区法院金泉法庭法官李诗雨告诉记者,这类案件判决比较简单,但强硬地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并不利于矛盾的化解,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对簿公堂很可能会伤害到邻里感情。
  为此,李诗雨多次与1楼的两位老人及其子女耐心沟通,向其讲述了国家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好处,同时也耐心听取了两位老人的顾虑。
  李诗雨积极劝说该住户换位思考、相互理解,要考虑到其他高楼层住户老人年龄较大、上下楼梯存在不便的状况。
  随后,法院安排了一次调解,双方冷静地说明了各自的情况和诉求。之后,该楼栋召开了协商大会,达成调解,其他业主同意对1楼住户给予一定经济补偿,1楼住户不再反对电梯安装。
  最终,该楼栋业主顺利签署了调解书,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