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梁燕辉:
梁燕辉手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证书合影留念。 受访者供图
“见到习近平总书记时,我十分激动,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这一荣誉,既丰满了我的人生,同时也将不断鞭策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南充市蓬安县司法局依法治理股股长、二级主任科员梁燕辉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翻开履历发现,他还获得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省部级劳模”“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等荣誉。
在同事眼里,梁燕辉是一个自律的“工作狂”,早上5点起床,跑步运动、吃饭,7点就到办公室。“他经常对我们说,‘做好工作就是对领导和同事最大的尊重。’”蓬安县司法局依法治理股副股长邓东说,无论工作还是生活,梁燕辉都充满激情:喜欢诗歌、不定期献血、邀请朋友品尝他做的菜。
梁燕辉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蓬安县金溪镇,他的父亲是村干部,母亲王桂珍是当地的养蚕专家,曾被四川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要把工作中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尽心尽力做好。”母亲的这句话常回荡在梁燕辉耳边,奉为圭臬。
1991年,梁燕辉参加工作。在蓬安县蚕业局工作期间,他常常到田间地头给村民们讲解蚕桑种植、养殖技术,曾被评为“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在基层工作时,他有时还会处理村民的矛盾纠纷。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农村法律普及程度低,村民主动寻求法律帮助的意识较差。
1996年,梁燕辉调至蓬安县司法局原开元司法所担任所长。深知自身专业知识匮乏,他利用下班和周末时间,3个月看完了《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等,并在当年考取了四川省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证书。
后来,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科、东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再到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司法所工作期间,梁燕辉一路“打怪”,不断“升级装备”,强化法律专业实力。
“人生的道路很长,希望你能以此为戒,多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技之长。”几年前,张平(化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对生活失去信心,天天在家打游戏。
梁燕辉多次前往张平家,和他谈人生、讲故事、述法律,并托朋友为他介绍了一份外卖员的工作,让他重新振作起来。自此之后,张平对梁燕辉的称呼也从刚见面时的“梁所长”变成了“梁叔”,表情冷漠也变成了面带笑容。“他现在在重庆做装修,听说已结婚生子。”从1996年到2019年,梁燕辉一直在蓬安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及监管。在他的帮助下,上百名有不良行为的年轻人得到有效矫正。
梁燕辉还是一名市二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通过“情、理、法、巧”四字秘诀调解法,指导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200余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最多时,他一年为80多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有些老年人、残疾人、经济困难的人,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律的阳光可以照射在每一个人身上。”梁燕辉说,为满足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他建立“QQ法律服务室”和企业、村(社区)法治服务微信群,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五+二”“白加黑”是工作常态,成为为民解惑的“开心锁”,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律服务110”。
如今,梁燕辉在蓬安县司法局担任依法治理股股长,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成了他的工作重点,但他依然会利用空余时间提供法律援助,做人民调解员。针对基层调解员法律知识较为缺乏的实际,他结合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和工作经验,编写了一套通俗易懂的《人民调解工作实用手册》,免费发放给调委会,供人民调解员学习借鉴。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授课70多场次,这些人大部分成了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能手。
在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中,梁燕辉参加行政决策170余次,提出法律建议450余条,被相关单位及个人采纳;深入蓬安县每一个角落开展法治扶贫、送法下乡500余场次,在“五五”普法期间,创新探索出“法律进寺庙”在全国推广,促进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尊法、守法、依法信教、爱国爱教;2021年,指导蓬安县新园乡宽敞沟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该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梁燕辉说:“感谢组织上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关怀,感谢同志们给予我的帮助和支持,我深知成绩属于过去,未来重任在肩。作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我将继续弘扬新时代公务员精神,以踏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成绩,为法治建设贡献智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