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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淡丽记者曹笑)泸州叙永县纪委监委推行“乡案县审”新模式,目前已升级到3.0版本。据叙永县纪委监委审理法规室主任万晓锋介绍,乡镇案件审理模式经历了乡镇自行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协作区内的乡镇交叉审理和以县纪委监委主导的“县级直审、难易分流、每案必评”三个阶段。
据统计,每年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占全年案件总量的70%左右,此类案件多为普通党员或村社干部的违纪案件,看似小案,实质上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乡镇案件审理的1.0版,是乡镇自办自审。“因乡镇办案人手不足,存在‘查审不分’风险。”
乡案县审2.0版,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将23个乡镇划分为7个协作审理区,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协作区内乡镇进行交叉审理,审理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把关。
今年3月优化升级到3.0版:乡镇案件一律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提级审理,严格把关案件质量的出口;对乡镇纪委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实行乡镇自查、纪检监察室复查、审理室审评同步的“三级评查质量管控机制”,将评分结果纳入目标考核,倒逼案件质效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已按照3.0模式完成乡镇案件审理15件。
“3.0版的审理模式让乡镇案件查审不分、审理实战培训不足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叙永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万晓锋说,新的乡案县审模式推行以来,乡镇纪委审理工作水平和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