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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开局之年 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

——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数读检察院工作报告

●办案数量同比上升21.9%,“四大检察”业务工作居全国第一方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6%,98.8%的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
●全省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首次下降到40%以下
  

解读嘉宾

省人大代表、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李睿
省人大代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张茂林
省政协委员、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富明
  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迈步新征程,四川检察展现出新作为、新气象——办案数量同比上升21.9%,“四大检察”业务工作居全国第一方阵,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不只是打击犯罪。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市场经济的活力与秩序、百姓关心的衣食住行等,均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相关。
  去年全年,四川检察机关共办理22.79万件案件。这些案件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百姓的幸福生活有着怎样的联系?1月19日,记者邀请多名参加省两会的代表委员进行解读。

关键词:少捕慎诉慎押

  报告点击: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有效采取“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6%,98.8%的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全省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首次下降到40%以下。
  张茂林:全省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首次下降到40%以下,这项数据与当前轻罪案件占多数的犯罪形势是相适的。随着社会稳定发展和治理系统完善,当前,严重暴力犯罪呈现下降趋势,轻微刑事犯罪占比不断提升,对轻微刑事犯罪的“谦抑”“慎刑”,是法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分化打击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少捕慎诉慎押”绝不是“一放了之”。只有对轻罪案件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引导当事人之间赔偿谅解、矛盾化解,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才能真正实现诉源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张富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司法理念的进步,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更充分保障了人权。对于民营企业负责人“少捕慎诉慎押”,还有助于避免“逮捕一人、倒掉企业”的情况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当然,这项措施也不是民营企业的“免罪牌”,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处理,“依法”仍是本质。
  2022年,我省检察机关将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这项举措将有助于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关键词:检察开放矩阵

  报告点击:在全国率先建立以检察听证、检察公告、公开宣告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核心产品的检察开放矩阵。
  李睿:建立检察开放矩阵展现了四川检察机关“以开放促进司法公正”的姿态。检察公告将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下”;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这些工作更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张茂林: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对1977件信访积案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把事实说清楚、让听证员把道理辨明白、让检察官把道理讲透彻。建设检察开放矩阵,将进一步发挥司法的价值引导作用。

关键词:加强法律监督

  报告点击: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开展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促进执法司法规范。
  张富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强化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等工作方面亮点纷呈。比如,成立204个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民事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希望全省检察机关继续将法律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李睿:四川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嵌入办案过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枉不纵,在追诉漏犯2000余人的同时,对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撤案千余件,促进了司法公正。希望四川检察机关继续高质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借助数字技术营造现代化法律监督环境,依托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试点建设,加强省级层面政法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