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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消费维权在一线

消费维权志愿者胡艳芳“追光”前行

消费维权志愿者胡艳芳。

四川省“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荣誉证书。

胡艳芳协助商品监督检查。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身为一名消费维权志愿者,胡艳芳和其他志愿者一起积极投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

坚守原则,敢于说不

  胡艳芳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也是成都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志愿者中的一员,她退休后一直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志愿工作。
  提到在消委会当志愿者,胡艳芳说:“这一段志愿者经历,让我的观念发生很大改变。以前在消费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问题就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忍一忍就过去了。在加入志愿者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后,遇到消费纠纷问题,我会先进行申诉和维权,如今有很多事情都得到了解决。以前没有维权的意识,现在想起来,这样的消费观念会导致社会消费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经济问题变得越来越多。如今,作为一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希望通过自己的微小力量为社会创造一个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让营商环境能够得到更好发展。”
  “通过一次次给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一次次给消费者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让我的心态有了变化。”胡艳芳表示。有一次,她核对账单时发现账单里竟然有笔滞纳金,仔细查看后发现是因为家中有两个燃气表,由于抄表员的疏忽少抄了一个燃气表,导致燃气公司收取另外一个燃气表的滞纳金。胡艳芳立即向燃气公司反映问题,最终燃气公司退还了该笔滞纳金,还提出了对应的解决办法,每次把两个燃气表的单独用气量和金额以短信的形式告知。作为一名消费者敢于指出消费过程中不合理的地方,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商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胡艳芳说,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中消费才能有保障,提高消费质量。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需要商家来维护,也需要消费者一同来监督。

“拔刀”相助维护合法权益

  当问及胡艳芳成为消委会的志愿者初衷时,胡艳芳说:“我成为消费维权志愿者,是因为消费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这一份志愿者工作既能帮助别人,又能提升自己,归根到底就是希望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过得舒心!”
  有一件事让胡艳芳记忆犹新,曾经有一位大姐去菜市场买菜,发现商家不仅把秤放在角落里,秤的周围还堆满了杂物。大姐结账后,拎着手上的菜品越走越觉得不对劲,于是走到公平秤处,把刚买的商品放上去称重,果然商品不足实际重量。这件事被热心的胡艳芳看在了眼里,她带着大姐找到市场管理人员,并说明了相关情况,拿出其购买的商品并出示微信付款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她们一同找到了商家,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最终,商家同意退还多收的费用。胡艳芳认为,对那些使用“鬼秤”等欺诈手段的商家应依法严厉查处,让其付出代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让胡艳芳更加坚定心中的信念: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每个人贡献一点微光,便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胡艳芳每帮助一位消费者解决问题,内心就会感到欣慰和小小的成就感,因此,志愿者的工作得到家里人的大力支持。

怀揣荣誉继续“追光”前行

  2021年,胡艳芳曾获得四川省“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这份荣誉对于她来说,是志愿者道路上的一种激励,也是对她志愿服务工作的一份认可。
  胡艳芳对记者说:“如今线上消费也带来新问题,有些企业会在其APP商城上链接小家电产品,然而我发现有些小家电产品并没有3C认证标志,甚至连使用说明书都没有,质量完全得不到保证。一个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不仅需要相关监督部门及商家来维护,还需要消费者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及对商品的判断力和选择能力。”她希望消费者们对这类产品坚决抵制,不能纵容不良消费风气。
  作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中的“老兵”,胡艳芳积极带领其他志愿者参与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他们协助成都市消委会对市场上的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他们还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作出努力。
  胡艳芳表示,未来,他们还想通过自己的力量揭露消费陷阱,全面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推动消费教育引导常态化、制度化。所有来自不同背景和行业的消费维权志愿者,都怀揣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提升消费者的权益意识,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相信在成都市消委会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市场环境也将更加公平、有序。
  华西社区报记者 胡晴琴 实习生 杨心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