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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进新冠疫苗应急接种。按照属地原则,分步推进重点人群“应种尽种”,优先接种口岸防控、国际航空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压茬重点接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和社会运行保障人员。在完成上述人群接种基础上,加强高风险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风险行业部门人员、民生保障相关人员疫苗接种。
十三、建立疫情处置工作专班和常备队伍。各地要结合实际设立核酸检测调度、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区域协查、交通管控等工作专班。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组建市、县聚集性疫情处置常备工作组,一旦发现本土病例,省级4小时、市级3小时、县级2小时派出,现场开展疫点管理、流调溯源、人员排查、患者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处置工作,确保在1—2个潜伏期内控制疫情。
十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抓好口岸管控,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及疫苗研发、生产、运输、接种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全力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有关涉稳风险。
十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适当增加重点场所消毒频次。继续开展农村地区冬春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行动”和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持续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1年3月31日。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据“四川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