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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和儿子朗朗。刘女士供图
“朗朗,妈妈和外婆来看你了!”10月20日上午,重庆阴雨绵绵。南岸区一陵园内,刘女士和母亲蹲在墓碑前,失声痛哭。
朗朗墓碑上记载的殁年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他仅仅在世上驻留了两年两个月。
事发当天,刘女士外出办事,丈夫崔先生短暂离家遛狗,把朗朗独自留在家中。短短12分钟的空当,孩子不幸从18楼的家中坠亡,一场无法挽回的意外骤然发生。
刘女士表示,事发至今,崔先生从未就自己的过失向她道歉。10月16日,刘女士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提起控告,追究丈夫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目前警方已受理了刘女士的报案。
丧子之痛 暴瘦11斤,夜夜难眠靠药物支撑
孩子离世一个多月,巨大的悲痛彻底击垮了刘女士的身心。
“我以前不懂抑郁是什么,亲身经历才知道,就是对所有事都提不起兴趣、没有食欲,一想到孩子就忍不住哭。我从97斤瘦到了86斤。”刘女士痛苦地说。
失眠成为了她的常态。“这一个多月,我只自然睡着过两次,其余夜晚就算服用安眠药,也依旧无法安稳入睡。”
10月19日深夜,身心俱疲的刘女士终于浅浅入眠,梦到了日思夜想的儿子。“梦里朗朗跟我说,‘妈妈,我要喝牛奶’,我答应给他拿。”
20日一早,刘女士特意买了鲜牛奶和朗朗最爱的奶酪棒,在孩子外婆的陪同下,去到陵园祭奠。
“朗朗乖,你在天堂一定要好好的。”“你那么乖,你爸爸怎么忍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朗朗,妈妈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刘女士蹲在墓碑前,抚摸着孩子的遗照,泣不成声。
夫妻隔阂 男方未道歉,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事发到现在,他(崔先生)一句道歉都没有,我完全看不到他有半点自责和愧疚。但凡他态度诚恳一点,我心里也能好受一些。”刘女士说。
悲剧发生后,崔先生提出了维系婚姻的方案:在刘女士重新就业前,孩子爷爷奶奶每月拿6000元,他再拿4000元,
合计每月补贴刘女士1万元,希望日子照旧过下去。
对此,刘女士完全
无法接受。“我们之间唯一的纽带就是孩子,现在孩子没了,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孩子不是因病离世,是他重大监护过失造成的悲剧,我不可能当作无事发生。”
刘女士表示,案发至今,两人一直分居。崔先生依旧居住在事发的家中,她则住在父母家中。
为了给孩子讨一个
公道,10月16日,刘女士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提交了“刑事控告”,控告崔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警方出具的受案回执显示,控告已依法受理。
“我的诉求很简单,希望警方全面、扎实彻查案件,不能简单用‘意外’草草定论。”刘女士透露,警方目前仅口头告知,该案暂不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将进入立案前初查环节,全面搜集、审查相关证据。
悲剧复盘 丈夫离家遛狗,留幼童独自在家
刘女士介绍,她和崔先生于2021年经亲戚介绍相识,两年后结婚。“婚后我们其实三观不合,感情很一般,婆媳关系也比较紧张。事发前几天,我和孩子爸爸还因为育儿问题大吵了一架。”
她回忆说,事发当天上午,他们一家三口去海洋公园游玩时,全程都是自己带朗朗玩,“孩子爸爸一直在玩手机。吃完午饭后,儿子和他爸爸把我送到工作地点,下午3点我们分开。”
刘女士表示,监控显示,当天下午3点26分,崔先生将朗朗安置在客厅沙发观看动画片,自己则出门遛狗。全程离开时长12分钟,下午3点38分,崔先生返回家中,发现孩子已坠楼。
“分开前我特意叮嘱他,让他等孩子睡着再去遛狗。他当场表现得很不耐烦,我又退一步让他把孩子一起带上。我再三叮嘱、反复提醒风险,他为什么完全不听?”刘女士说自己完全无法理解丈夫的所作所为。
随后,记者联系到崔先生。当记者表明身份后,他仅简短回复:“不接受采访。”
记者又联系到崔先生的父亲。崔父表示,儿子已于19日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就看派出所怎么处理。”
关于刘女士向警方提出刑事控告的情况,记者问询辖区派出所和辖区公安分局,两级警方均未给出具体回应。
律师解读
案件细节将直接影响最终定性
此次事件中,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关键判断标准有哪些?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崔先生是否仍要承担民事责任?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该事件能否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核心在于刑法层面的重大过失以及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他表示,法定判断标准包含三点: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幼童负有绝对安全看管义务;监护人应当预见高空独居存在致命风险,却因疏忽大意脱管;脱管行为与儿童坠亡结果存在直接、唯一因果关系。“高空楼层、低龄幼儿、无人看护属于高度危险组合,是司法认定过失最关键的裁量依据。”
赵律师提到,案件诸多细节将直接影响最终定性,“比如房屋窗户防护设施是否缺失、家中是否存在可攀爬垫高物品、监护人是否知晓孩子有爬窗习惯、是否属于侥幸放任危险等,都是警方核查的重点。若明知存在风险仍放任不管,入罪概率大幅提升。”
赵律师还表示,即便公安机关最终不予刑事立案,孩子父亲未尽法定监护职责的过错依然成立,依法必须承担全部民事过错责任。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马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