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3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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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起,用泔水喂猪违法?

专家:非生态环境法典新规,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

  近日,“泔水喂猪被正式写入禁令”引发热议。部分媒体报道称,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禁止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有自媒体甚至以“从今天起,你喂猪可能违法了”为题对该法律条款进行解读。
  “禁止泔水喂猪”是生态环境法典增加的新规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所谓“禁止泔水喂猪”并非生态环境法典新规。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即明确规定,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该禁止性规定并非新设。”8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王灿发,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在接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关于“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规定,是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平移过来的,关于剩菜剩饭直接喂猪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

泔水喂猪被处罚已有先例

  记者查询得知,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以前,已有因泔水喂猪被处罚的案例。
  2025年8月,“罗平女子拉泔水被处罚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据媒体报道,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举报后查获王某使用三轮车收运10余桶厨余垃圾用于饲养生猪,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并作出行政处罚。
  针对网友关于农村泔水喂猪的质疑,罗平县有关部门曾回应称,自非洲猪瘟防控政策实施后,厨余垃圾须统一无害化处理以杜绝疫病传播,该县每日超10吨厨余垃圾均由专业公司免费回收并运至曲靖进行无害化处理。
  胡磊认为,禁止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核心目的是切断厨余垃圾的风险传导链条,保障公众健康与生态安全,同时推动厨余垃圾规范化、资源化利用。
  胡磊解释说,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并非单纯禁止,而是疏堵结合的制度安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加强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产生、收集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养殖环节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饲喂,三个环节共同构成厨余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利用”的闭环。

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

  泔水喂猪是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传统做法,对普通农户来说,用剩菜喂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王灿发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没有禁止家庭、个人将剩菜剩饭直接饲喂自家养殖的少量畜禽。比如,农民家庭将家里的剩菜剩饭饲喂自家养的猪狗鸡鸭,不在禁止之列。同时,利用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也不在禁止之列。
  “因此,剩菜剩饭直接喂猪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王灿发说,但是,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是违法的。
  不过,胡磊提醒,普通农户并非完全游离于规范之外。如果农户自行收集厨余垃圾用于喂猪,按照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个人违反该义务的,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即农户个体可能承担的责任,是未履行“将收集的厨余垃圾交由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处罚幅度明显轻于养殖场。

重责落在畜禽养殖场

  王灿发认为,相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法典对“剩菜剩饭喂猪”采取了更为宽容的态度,一是不再禁止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当然更不禁止家庭个人直接用剩菜剩饭喂猪;二是对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罚款额比之前的规定大大降低,由原来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变为10万元以下罚款。
  王灿发解释说,这种规定主要是考虑农民用剩菜剩饭饲喂畜禽的习惯和对饲料的节约,另外也考虑到与其他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平衡。
  “法典并非‘一刀切’。”胡磊表示,重责落在畜禽养殖场,立法已将执法重心配置在风险最大的规模化主体上,为基层执法保留了裁量空间,避免了对普通农户的运动式处罚。
  胡磊认为,第五百一十四条是生态环境法典中典型的生活化条款,延续了既有单行法规范并使之体系化。随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0部单行法于8月15日法典施行时废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整体进入法典时代。对这一条款的讨论,与其说是法律争议,不如说是公众通过一部刚刚施行的法典,重新审视城乡环境治理与食品安全的公共议题。
  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前夕,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接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专访时强调,要聚焦环保为民,严格规范执法。她指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直面企业群众,是法典实施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检验生态环境法治成色的“试金石”,“要重点关注法律责任的调整,依法执法”。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代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