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3 要闻-
A3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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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落户条件 便捷办理流程

成都全面实行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落户

  6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实行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人口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经成都市政府同意,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实行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落户。
  《通知》自2026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0日。同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适用范围包括成都高新区、中心城区等


  新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适用对象为持有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符合以上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可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办理流程审核精简、当场办结


  新政同步优化办理服务。审核部门由原16个部门精简至成都市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个部门;办理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优化为材料合格当场办结。
  申请人应本人到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2.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购买省级社保的还需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6.房屋产权为直系亲属共有的,一并提交确认户主的声明。
  目前,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可线下办理,“成都公安微户政”服务号可进行线上办理。

相关概念解读


  1

.合法稳定住所:

在成都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政策性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政策性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安置房、人才公寓、农村房屋。
  

2.直系亲属:

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赖芳杰

本次政策两大核心亮点


 

 1.简化落户条件,扩大政策覆盖

  一是优化社保要求。将“连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3年”调整为仅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年,减轻群众参保险种负担,适配不同就业形态的社保缴纳实际。
  二是取消积分限制。取消原居住证积分落户“满100分方可申请”的要求,调整为无需积累学历、技能等积分,满足“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有效居住证”即可申请落户。
 

 2.便捷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精简审核部门。将原积分落户的16个审核部门精简为成都市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个部门,减少跨部门流转环节,提高审核效率。
  二是缩短办理时限。将原15个工作日的办理周期,优化为当场办结,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即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