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1 要闻-
A1要闻
  • ·“开门杀”等交通事故赔偿有了明确规定
  • ·这口韭黄香了成都300年
  • ·网红标语牌被改来改去,“听劝”背后是“自保”
  • ·今年四川将在这些市(州)启动实施长护险
  • ·成都“新青年”进入下一个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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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新司法解释

“开门杀”等交通事故赔偿有了明确规定

  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案件常常涉及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事故受害人、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法律关系交织。
  针对日常生活中“开门杀”“好意同乘”等情形下“谁来赔”“赔多少”等问题,5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出规定,厘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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