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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节约用水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全面、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共6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规定节水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是加强用水管理。对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等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按行政区域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
  三是完善节水措施。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农业用水结构;推进工业节水减排,要求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非常规水利用。
  四是强化保障监督。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给予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支持开展水权交易;将节水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范围。
  五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闻纵深
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出台 如何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国务院近日公布《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条例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节约用水是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措施。
  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将进一步推动国家节水行动落地见效。
  细读条例,它对用水的全过程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并有明确规定,内容涵盖用水规划、定额制定、计量和供水等各个方面。同时,条例从工业、农业、生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综合性的节水措施。
  针对计量监管基础薄弱问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李原园表示,条例建立了节水计量和统计制度。在用水计量方面,要求对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分别计量。在节水统计方面,提出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公布节水统计信息。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建华说,条例力图通过科学规划和严格管控,实现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高效利用,特别是通过制定用水定额,明确各行业、各领域用水的标准和限额,为节水提供了量化的依据和目标。
  针对节水产业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问题,王建华说,条例提出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推动节水技术和产品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节水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节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我国已基本建立覆盖坐便器、淋浴器等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为更好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发展,条例明确建立节水产品认证与水效标识管理制度。
  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对节水产品实施质量认证,通过认证的节水产品可以按照要求使用认证标志;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
  节流的同时是开源。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北京等部分城市的非常规水源已经起着“第二水源”的作用。条例明确非常规水要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统筹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等措施。
  记者注意到,我国南北方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等差异显著,节约用水工作必须因地制宜。对此,条例建立了分区分类管控制度,针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设定了分区分类管控的具体要求。
  节约用水涉及每个人、每个行业,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共识和行动,是实现条例目标的关键。条例对节水奖惩、社会参与、监督考核等均有涉及。专家表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必将大大增强全社会参与节水的内生动力,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