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8 特别报道

收取“包间服务费”合法合规吗?

华西社区报2024-03-14 23:22:20.0特别报道

召开征求意见会,共促行业发展。

  餐厅“谢绝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收取“包间服务费”合法合规吗?“舌尖上的权益”可真是让消费者操心,随着餐饮业的快速发展,餐饮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餐饮消费应该如何维权?来听听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都餐饮同业公会工作站及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都餐饮同业公会投诉站站长、成都餐饮同业公会执行会长袁小然的专业解答吧。
  记者:“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属于霸王条款吗?
  袁小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餐饮经营者张贴“禁止自带酒水”的告示以及收取“开瓶费”的做法,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是强迫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属于“霸王条款”,是一种无效的、违法的行为。
  记者:餐厅可以设置最低消费吗?
  袁小然: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就明确规定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经营者要想获得长远发展,还是要倾听消费者心声,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谋发展。
  记者:餐厅向消费者收取“包间服务费”合法吗?
  袁小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负有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且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情况下,餐饮企业可以收取合理的包间使用费,但需在消费者就餐前以公示等方式明确告知费用标准,并得到消费者的同意。
  “包间服务费”的消费争议关键,在于餐饮经营者没有做到或者说没有做好“明码标价”“明确告知”。
  “明码标价”即餐饮经营者要在菜单上标注清楚,并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享有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应是一切商业活动开展的前提。如果菜单上未明确标注、餐饮经营者也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直到结账时才得知要收取“包间服务费”,这种行为就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
  “明确告知”的最终评判原则是“消费者有没有知道”。很多消费纠纷的出现就是因为餐饮经营者虽然在菜单、店内的某处标注出了,但可能因为位置不显眼或字体不显眼等,没有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这在事实上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此,特别提醒餐饮经营者,收取“包间服务费”须做到“正确告知”方式:一是在消费者打电话订餐的时候就要告知;二是在消费者进店,服务员引领进包间的时候要口头告知;三是在消费者点餐,服务员介绍菜品的时候再次告知。最后,在店内、菜单的显著位置,清晰而明确标注出来。
  2010年3月,在成都市司法局、市消委会指导下,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都餐饮同业公会工作站成立,主要负责协调、处理成都餐饮业的消费投诉工作。2023年11月,经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批准设立成都餐饮同业公会投诉站。2023年度,成都餐饮同业公会工作站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87件。其中受理投诉216件,已处理140件,调解成功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处理举报71件。
  成都餐饮同业公会投诉站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厅;遇到额外收取费用的情况,可以拒绝缴纳未标明的费用,同时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可以避免消费纠纷,便于事后维权所需。
  华西社区报记者 杨春梅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