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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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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月10日 ] -- 要闻 -- 版次:[ 003 ]
成都城区784个点春节可买烟花爆竹
2010-01-10

  本报讯(记者邓宇)从2月10日起至2月28日,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就能买到烟花爆竹了。成都市安监局昨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今年春节期间,市民可在中心城区的784个临时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据悉,按照《成都市2010年烟花爆竹零

  售经营布点工作方案》的布点规划,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共设烟花爆竹销售点784个,其中限放区域内(三环路以内)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571个,非限放区域(三环路外)设烟花爆竹销售点213个。全市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零售点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1日。

  根据《通知》规定,今年成都烟花爆竹的配送、销售时间分别为:五城区和高新区

  二环路以外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配送时间从2月1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二环路以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配送时间从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销售时间从2月10日(农历腊月廿七)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其他区(市)县销售时间从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五)至3月7日(农历正月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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