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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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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9年10月16日 ] -- 要闻·华西评论 -- 版次:[ 011 ]
网民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发言人
2009-10-16

  广东省委办公厅第二次网友集中反映问题交办会要求首批设立“网络发言人”的15个省直单位,至12日已全部设立“网络发言人”,并开始履行职责(《广州日报》13日报道)。

  羊城晚报一评:“网络发言人”是一个新事物,新得必须让它暂时标上引号,新得人们难以给它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新得无人能够描绘它应有的形态特征。也正因为其新,所以人们不妨展开想象的翅膀,更不妨充分交流互动,使之名副其实,趋于完善,真正发挥作用。

  “网络发言人”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可以见仁见智;但“网络发言人”不应该是什么样,在一些方面恐怕还能获得一致。

  以其现定的主要职责而言,所谓“定期收集处理”网友留言,似乎就有点语焉不详,也与网络的基本特征不甚相符。“定期”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概念,在实践中也很容易异化为“不定期”。即使是制度化的“定期”,显然也与网络即时、海量等特点不合拍,跟不上网络舆情的律动。

  不过,即使舆情收集处理工作做到了完美,“网络发言人”若不“发言”,不对舆情进行积极回应、反馈,还只是起到了网络信息员的作用,不能称之为“发言人”。明确赋予“网络发言人”以“发言”的功能,可谓名正言顺,也是“网络发言人”走向名副其实的一块基石。

  自然,“网络发言人”“发言”要积极而慎重,它应当是公权力发出的值得信赖的声音,而不应是某个官员言说时身份模糊的信口开河。

  华西都市报再评:“网络发言人”

  制度不仅仅是敢于直面网络民意,用于发言,更重要的是要积极做事,让网络民意真正能落实到实处,得到合理的体现。

  8月19日,应城市一市民致信市长信箱,质疑该市创建办不实地考察。8月20日下午,该市市长信箱就此信回复:我办没时间跟你闲扯,你有意见到创建办来面淡(回复者错别字,应为面谈)。如果“网络发言人”出现像该市这样雷人和伤人的回答,或者只说无关痛痒的外交辞令,那么“网络发言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网民更需要的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发言人。当接到网民反映的情况后,发言人应该立刻与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并督促职能部门派人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对网民所反映的问题作出反馈。这才是网民真正需要的。

  由此可知,“网络发言人”既要敢说、勤说,而且要说真话、说实话,更要能做,做好事,好好做事。网民不需要“正在办理”、“无可奉告”等等托词,更不要像“已阅”这些模棱两可的回复,需要有关部门切切实实解决反映的问题。            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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