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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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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9年2月22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今年应届毕业生参军政府代偿助学贷款
2009-02-22

  本报讯(记者肖笛)记者获悉,教育部最新出台规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期满可享受升学优惠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2009年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新增优惠政策:5、6月提前进校预征;凡在大学期间贷款的,由政府返还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还能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在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具有本科学历并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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