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法制的进步离不开市民的关注,公平的司法环境更缺不了市民的监督。从今天开始,本报联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精品案件”系列报道,为您展示案件的审理始末。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本组报道,更加深刻地了解法制进程的足迹。 医患纠纷无辜婴儿成“人质” 本报讯(陈台荣记者李寰实习生肖桦)市民曾祥容在省妇幼保健院生下了一个孩子小川(化名)。没想到一星期以后,曾祥容和老公周大玉发现小川颈部有一包块,赶紧送回省妇幼保健院就诊后诊断为左锁骨骨折。 周大玉夫妇认为,小川锁骨骨折是妇幼保健院在接生过程中失误造成的,于是把小川放到医院治疗。因与医院方就责任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小川被滞留在医院长达近两年,周氏夫妇拒绝领回抚养。2007年,省妇幼保健院向武侯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周大玉夫妇领回孩子,并承担两年的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周大玉夫妇领回小川自行抚养,并向省妇幼保健院支付小川的住院费、生活费等共计35863元。判决生效后周大玉夫妇依旧拒不领回孩子,最终经法院多次调解才把小川领回。 武侯法院法官说,法院考虑的重心是这个不到两岁的孩子,要尽量让夫妇主动抱回家抚养,以免对幼儿造成伤害。因此,法官分别找到省妇幼保健院和周大玉夫妇做工作,一边向院方说明周家的经济状况比较窘困,得到院方的理解,自愿放弃向周大玉夫妇的经济索赔,一边又向周大玉夫妇阐明亲子教育对幼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面对周大玉夫妇的固执,承办法官最终采取了强制措施,对周大玉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在他被羁押期间,法院再次对他进行思想教育,周最终自愿接回了遗弃在医院长达两年的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