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8日 星期四  今日共42版  第 45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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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减免与程序正义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昨天(27日)审议授予国务院减免利息税方面的权力的议案。人大的这次审议意味着从1999年实施至今的利息税政策或将变动,自然引人注目,而且还得到公众好评如潮。
  有人问,上月底印花税调整引发了股市大跌和公众的质疑狂潮,为什么这次人大审议授权国务院减免利息税的议案会得到如潮的好评?
  其实,对照两者,各有异同。相同点是都涉及税负的调整,都是一种金融调控手段,都对证券市场有影响(虽然影响有限)。不同点在于,调控目的不同,利息税调控的是通胀,在C P I 数据居高不下,形成储蓄实际负利率,如果利息税减半则相当于加了一次息,如果免征则相当于再加一次;而提高印花税则是直接加大证券交易成本,抑制过度投机;一个是减免的预期,一个是加税的现实,反应不同实属正常。
  仅仅这样解释公众对两者截然不同态度的原因实在是小看公众智慧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上次突然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一次行政机关的“突袭”———虽然也曾经“给足了市场信息”,但恰恰没给够必要的程序。相比之下,这次利息税无论是减是免,走的都是正常程序———先由立法机关授权给行政机关,然后由行政主管机关依据市场趋向决定减或免。这样的授权减免比突然加税更加符合程序正义。
  有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说:“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程序正义就是“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依法行政本来就隐含了程序正义的要求,但现实生活中还有太多的行政决策在藐视法律,忽视程序正义。在法治思想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自然要得到广泛的诟病。因为人们知道,虽然建立在程序正义之上的法律或许不能保证社会的完美,但可以保证公共领域和个人权利不陷于过分的和无法控制的罪恶。所以,这次人大审议授权国务院减免利息税的新闻能够受到那么多人的好评除了利息税本身确实加重了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值得质疑之外,还体现了公众对程序正义的又一次渴望与呼唤。
  类似的对程序正义的呼唤,已经越来越多;也正因为这一次次的呼唤,法律才更有尊严,法治才更能预期。
  (作者系成都媒体从业者)
  □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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