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1日 星期四
今日共32版 第4123期
总编辑:刘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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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加价不准超过15%
      8部门联合出台8项措施进一步治理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纠风办等8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8项治理整顿措施。
  这8项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强化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医药市场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国家发改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8项具体措施,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整顿秩序、规范行为,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国家发改委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8部门提出的有关意见精神,具体措施将陆续出台。
  这位负责人强调,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在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的同时,必须加快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 据新华社(短信代码:412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