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1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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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贪胡长清侄子竟冒充法官勒索记者  
 


    本报讯 原江西省副省长、“巨贪”胡长清早已在2000年3月被处决。近日,胡长清在湖南某厂工作的一个亲戚,竟冒充法官,向媒体记者勒索钱财。

    “李法官”来电索赔
2001年12月29日,湖南某报记者贾越云接到自称“常德市武陵区法院李法官”用手机打来的电话,说贾写了揭露胡长清的一篇稿子,侵犯了胡长清一位亲戚的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李法官”并称,现胡的亲戚已向“武陵区法院”起诉,法院正准备给贾和《女报》杂志社发传票,让贾讲出自己单位的地址。“李法官”并说,只有由《女报》和贾越云赔原告一笔钱,事情才会摆平。经贾越云核查,常德市武陵区法院表示,该院民事庭没有姓李的法官,更没有受理关于巨贪胡长清的案子。同时,经查,给贾越云打电话的那部手机,是胡长清一位陈姓侄儿的。陈是胡长清嫂子的儿子,在湖南常德某厂工作。陈也曾用手机打电话到《女报》,冒充“李法官”进行索赔,扬言要发传票。

    威胁不成来敲诈
2000年3月,贾越云从报纸的有关报道中了解到巨贪胡长清是“一个吃嫂子乳汁长大的农家子弟”,便于2000年8月26日亲往胡长清这位李姓嫂子家实地采访。身患重病的李女士表示支持记者将她所说的公开发表,并在知道发表时要登照片的情况下与贾合影。贾越云写的稿子寄给《女报》后,经编辑修改,以《嫂娘泪:我用乳汁哺育巨贪胡长清》为题刊载在该刊上。文章发表后,胡长清的一些亲属对文中如实披露胡长清的大量事实非常不满,指责李女士不该接受记者采访。李女士的儿子陈某便给《女报》杂志及贾越云打电话进行谩骂,说记者和杂志社侵犯了其母的名誉权、肖像权,威胁说胡长清虽然死了,但胡还有后台,杂志社和记者必须赔钱。陈某见威胁不成,遂采用欺骗手法假冒“李法官”来敲诈钱财。当地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出,一些被法律严惩的巨贪的亲属正在采用各种手段,随时准备向有关执法人员和揭露过巨贪的媒体及记者反扑,值得警惕。(钟欣)